信仰小知識一百五十一「與哀哭的人同哭」

張貼者:2014年8月16日 凌晨2:13未知的使用者
信仰小知識一百五十一「與哀哭的人同哭」 陳志聰牧師
    今年5月21日臺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事件,7月23日下午7點於澎湖發生的空難事件,與7月31日11點至8月1日凌晨高雄發生石化氣爆事件,在安逸的台灣投下一顆又一顆的震撼彈。這當中有人禍也有天災,令人感嘆生命的無常。在國際上也發生大大小小的災難事件:烏克蘭空難、馬航空難、以巴軍事衝突,中國雲南及墨西哥等地所發生的大規模地震事件,這些都奪走了許多人的生命,造成了許多破碎的家庭。我們無法事前預知這些意外事故、自然災難、戰爭衝突在何時、何地發生。我們即使事前做很多的安全防範措施,還是無法全面性的防止這些事故產生。無怪所羅門王在年老時,感嘆世上萬物變化無常,在傳道書第三章上寫道:「凡事都有定期,天下萬務都有定時。生有時,死有時;栽種有時,拔出所栽種的也有時;殺戮有時,醫治有時;拆毀有時,建造有時;哭有時,笑有時;哀慟有時,跳舞有時…。」

    當我們在新聞、媒體、網路看見這些災難事故時,或許第一時間無法前去安慰這些受難者的家屬,也無法實際地幫上忙。不過,至少在發表對這些災難事故的看法時,我們要有同理心。或許有機會,我們可以再進一步地付出關懷與行動,來幫助這些苦難中的人。使徒保羅當時為了勉勵羅馬教會的會友們要同心要彼此相愛,在羅馬書12:15對他們寫道: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」因為這樣做可以同理對方的情緒,以及對方的心理狀態。更進一步地,可以感受到對方的需要。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著想,並與對方站在一起,成為他心靈上的支柱,這就是「團契」的基本概念。聖經中「團契κοινωνία」一詞主要的意義為相交,就是互相交往、分享與建立友好關係的意思。簡單來說就是「在一起的夥伴」之意。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」就是發展團契關係的重要一環,也就是要有「同理心」。天父上帝與主耶穌基督、聖靈互相交往,成為神聖的團契。我們在地上的子民也效法這樣的關係,因著耶穌基督的福音,在洗禮與聖餐中成為基督的肢體,這也是團契關係。

    1999年9月21日台灣發生921大地震。筆者當時前往東星大樓救災,協助照顧遺族家屬。在現場所感受到的震撼與無力感,現在還記憶猶新。腓利比書2:4寫道:「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,也要顧別人的事。」就是要我們學習看顧那些活在苦難中人們的需要,那我們要如何做呢?首先就是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」。有時候我們會按著自己的想法,對這些苦難中的人們付出關懷與行動。但是卻不一定符合他們的期待與需要,有時候反而造成他們的困擾。這時候就應當與他們站在一起,感受他們的悲傷痛苦,與他們一同哀哭。或許當下不需要太多的言語問候,也勿須強顏歡笑的請安,就單單地陪伴哀哭者,感受他們所承受的傷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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