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小知識一百四十「中文聖經《上帝》一詞的由來」

張貼者:2014年5月31日 凌晨3:58未知的使用者
信仰小知識一百四十「中文聖經《上帝》一詞的由來」 陳志聰牧師
    目前各基督教會通用的和合本中,有的使用「神」,有的則使用「上帝」。翻譯成「神」的版本,通常前面會有一個空格。此為方便排版的緣故,因為「上帝」兩字在排版上使用兩格,「神」一字只使用一格。為避免差一格而整部聖經重新排版,帶來許多困擾,因此就直接在「神」的前面空一格。聖經希伯來文原文中的「雅威」(自有永有)、「埃羅興」(神明的通稱)、「阿多耐」(主),或是我們常見的中文版的「耶和華」所指的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唯一主宰。不過若是直接使用音譯,那華人可能會難以理解其意義。因此來華天主教士利瑪竇(Matteo Ricci 1552-1610)將之翻譯為「上帝」。原因是從殷商以來,華人信仰中主宰天地萬物的神明中,「上」為至高者,「帝」為至尊者,將之合併成「至高至尊的神明」,謂之「上帝」。我們亦可在許多古代講論禮儀的書中,如《禮記》、《通典•禮典》、《孟子•梁惠王下》、《五經通義》等發現「上帝」一詞。利瑪竇解釋說:「上帝者,生物原始,宰物本主也。」而將拉丁語的「Biblia」(許多書籍之意)翻譯成《聖經》一詞的,也是利瑪竇。不過利瑪竇等人引用華人經典中的名詞來解釋,在1887年中的一次新教宣教士會議中引起爭論。原因是孔子所著中的儒書中「上帝」並非指創造萬物的主宰。隨後這些宣教士發表宣言,認為過去利瑪竇等人這些天主教士,為了取悅華人順從禮俗,而不使用專用名詞來稱呼這位創造主,視為不當。
    那為什麼聖經中又出現「神」一詞呢?兩者有何差別呢?當基督新教傳入中國後,才開始將「上帝」翻譯為「神」。蘇格蘭宣教士馬禮遜(Robert Morrison 1782-1834)於1823年重新翻譯華語聖經《神天聖書》,將「上帝」一詞以「神」、「神天」等名詞代替。一來是希望與天主教的版本有所區別,二來是希望將之翻譯成符合原文的意義。不過,無論是使用「神」或是「上帝」對我們的信仰都不會有分別,因為我們都知道所信仰的是那位創造宇宙萬物、自有永有的主宰。近年來在伊斯蘭教國家,在聖經名詞翻譯上將「上帝」翻成「阿拉」(伊斯蘭教至高神),希望能使更多伊斯蘭教徒認識這位愛他們的獨一真神。雖然在這些國家產生許多爭議、抗爭,卻也看見翻譯者在傳福音上的用心。電影《亞馬遜悲歌》中,描述1956年一群宣教士進入厄瓜多爾的叢林裡,對瓦歐達尼族(Waodani)傳福音的真實故事。當初宣教士為了讓當地原住民容易了解,將「上帝」翻譯成「大蛇」(當地原住民信仰的神明),主耶穌翻譯成「大蛇的兒子」。後來隨著時代進步,原住民部落開化後,就將其翻譯回來,符合其聖經原文。
    《聖經》的翻譯會隨著時代、語言使用習慣等不斷地更新變化。歌羅西書1:28這樣說:「我們傳揚祂,是用諸般的智慧,勸戒各人,教導各人,要把各人在基督裡完完全全的引到上帝面前。」盼望我們能夠多學習上帝的話語,並將之落實在生活中,吸引人來到上帝的面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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