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十四歲,可以做甚麼?」 By陳志聰 十四歲,可以做甚麼?上國中、補習、跟同學逛街聊天、上網與人對戰、考試拿第一名、打架鬧事偷抽菸、偷看不該看的書與不該看的片子、瘋動漫與模型、排擠同學或被排擠,十四歲似乎可以做很多事,可以很熱血也可以很冷漠,但是這些事對人或對自己有益處嗎?從上帝的眼光來看,又是如何呢? 宜蘭礁溪國中的陳慧潔,她決定要使東非人脫離忍受飢餓的命運,她十四歲。筆者偶然看到晚間新聞的報導,那時覺得這個年輕女孩真不簡單。直到前一陣子去參加今年暑假跑兒兒童領袖營的會議,才知道她正是筆者的朋友,五結教會陳伯杰傳道的女兒!(我對他的家人真的不熟…)當陳慧潔受獎時,第一句話就先感謝上帝,充分表現出基督信仰深植於內心的力量。因為有穩固的聚會,有計畫地打造信仰根基,並且在教會裡學習勇敢付出與委身,才能有這樣的年輕人。當她看見台灣人募得許多的白米,卻苦無運輸經費可以送往東非時,她就勇敢地站了出來。她十四歲,帶領著高中生與大學生在街頭募款、辦募款音樂會、學習寫計畫案等,並勇敢地向許多年紀大她兩輪以上的人說出自己的理念與目標,邀請大家共襄盛舉。她說這是因為上帝在幫助她,讓她跨過一次又一次冷漠的拒絕。 箴言22:6說:「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」讀經、禱告、過團契生活對一個學生來講重不重要?學生有學習課業的壓力,還要面對來自各方面的期待,或許許多人認為這段期間沒有團契也無所謂。事實上,這正是塑造一個基督徒品格的重要時刻,他可以學習明白上帝將使用他做出過去所想像不到的事。每一次的聚會、每一次的讀經與禱告都一點一滴地改變他的生命與人生態度。十二歲的韓哲克(Zach Hunter)因為看見聖經箴言31:8-9說:「你當為啞巴(或作:不能自辯的)開口,為一切孤獨的伸冤。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,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。」就發起了「零錢,零捆鎖」解救奴隸募款運動。他向社會大眾說明,奴隸制度是存在的,只是形式不同而已,上帝賦於我們責任去打破這樣的綑綁。他即使受獎、受訪問,也將榮耀歸給上帝。上帝的話語給他許多支持的力量,教會成為他信仰建造的搖籃,使他努力不懈直到現在。 約翰福音14:12主耶穌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我所做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做,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,因為我往父那裡去。」主耶穌應許我們,因著信福音、遵行上帝的話,我們可以行難以想像的大事。提摩太前書4:12說:「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,總要在言語、行為、愛心、信心、清潔上,都作信徒的榜樣。」成為眾人的榜樣、為主發光是不分年紀的。我們行大事是為了榮神益人,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。十四歲,可以做甚麼?可以為主做光、做鹽做見證! ※若有引用請註明作者、出處,謝謝合作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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