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小知識七十二「以撒與以實瑪利:跨越上代對立的兄弟之情」 By陳志聰
在詩篇133:1(大衛上行之詩。)說:「看哪,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,何等的美!」不過反觀台灣社會現象,卻常常上演兄弟姊妹鬩牆的戲碼。無論是教會內外,兄弟姊妹為了爭財產、爭權利不惜撕破臉、上法庭感到不陌生。聖經中也記載許多類似的故事:該隱謀殺親兄弟亞伯、雅各奪取以掃的長子名份等。
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:22-24說:「只是我告訴你們:凡(有古卷在凡字下加:無緣無故地)向弟兄動怒的,難免受審判;凡罵弟兄是拉加的,難免公會的審斷;凡罵弟兄是魔利的,難免地獄的火。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當基督徒將自己獻上活祭給主時,要學習與自己的弟兄姊妹和好。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 6:1-8提醒我們:「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,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,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?…..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你們倒是欺壓人、虧負人,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。」這不只是指自己家裡的親兄弟姊妹,更將範圍擴大到教會中的弟兄姊妹。強調教會裡若有人與人的紛爭,應當在教會中來解決,尋求和好之道。
一個大家常見的誤解:以撒與以實瑪利不和,導致阿拉伯人與以色列人的不和。事實上,是撒拉(以撒的母親)與夏甲(以實瑪利的母親)不和,因此上帝使她們分開居住。雖然以撒是上帝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兒子,並預定成為恩典的繼承者。但是上帝並未忘記以實瑪利,甚至賞賜給他豐盛的恩典:生十二位族長並成為東方的大國。雖然以撒與以實瑪利並沒有居住在一起,彼此也不熟悉,雙方卻還保持著良好的關係。聖經創世紀25:8-9記載「亞伯拉罕壽高年邁,氣絕而死,歸到他列祖(原文作本民)那裡。他兩個兒子以撒、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。這洞在幔利前、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…。」當我們看見兩個兒子合力將父親埋葬時,就可以看出兩個人的情誼。因為財產土地早就分完了,若真的不合,兩個人怎麼會想要見面呢?雖然上一代有爭執有不愉快,並不代表下一代也要如此成為「世仇」。因此,我們要學習無論是在家庭或是教會裡,以和平相待。雖然有時不和,但是應力求和好的管道,才能榮神益人,做光做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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