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0714 信仰小知識九十五 「委身於基督」

張貼者:2013年7月13日 凌晨12:26未知的使用者

信仰小知識九十五 「委身於基督」 By陳志聰
    「委身」這個主題大概是最不受歡迎的排行榜第二名(第一名應該是上次說的背十字架)。為什麼呢?因為在強調個人自由的現代社會裡,沒有人希望被綁住,尤其是被教會綁住。但是大家又希望可以來教會享受別人的服事,享有各項的活動補助福利。筆者過去常參與各樣的聚會,也認識了許多不同的教會。常聽到有些教會的會友這樣說:「OO教會的事工好棒喔!為什麼我們不能像他們那樣。」或是說:「OO團契的分享與活動好棒喔!為什麼我們團契都沒有這樣。」等等這類的話。當然,每個教會都有不同的困境,也許OO教會也有許多的缺點。不過OO教會之所以會發展出令人稱羨的教會文化,八九不離十都與「委身」這個主題有關。通常「委身」也會帶來犧牲自我利益,來幫助人的行動。
     當然「委身」不是沒來由地隨便來做教會的事工。「委身」是要清楚知道自己所「委身」的對象是誰。答案很清楚,就是「基督」,以及「基督的肢體」,就是「教會」。主耶穌從天降下,成為人的樣式,以謙卑軟弱之軀來服事人,來幫助人,並且要求所有跟從祂的人,效法這樣的行為。因此,「委身」不再是因為輪到我,所以我就來做。「委身」是「帶著基督的愛行事,來回應基督的愛」。羅馬書12:1-2保羅說:「所以弟兄們,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,是聖潔的,是上帝所喜悅的;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。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保羅強調「委身」是要有「具體的行為」,而不再是只要有心意就好了。正如雅各書2:26所言:「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,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。」只有信心而沒有行為的基督徒,就如同死人一樣,沒有作為,遑論作光做鹽了。
    「委身」也是表明自己知道何謂上帝所看重的事情。羅馬書 12:10-11說:「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殷勤不可懶惰。要心裡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」過去台神的林鴻信牧師曾經說過:「如果你認為教會是個無聊的地方,這表示你是一個無聊的基督徒,因為基督徒如何,教會也變成如何。」這句話真是一針見血。當我們正在抱怨教會的事務時,是否有這樣的心志,想要使教會變得更好、更有趣、更有人情味呢?聖經強調我們要委身於基督,委身於教會,委身於他者,就是希望我們可以改變這個世界。隨著世界的流行走,是不會使這個世界效法基督的樣式的。當我們開始彼此相愛、彼此尊重,又殷勤地在教會服事,推展各樣的事工,又以火熱的心來服事主時,上帝就會親自來回應我們。羅馬書 12:21說:「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」意思是我們要以上帝所看為好的事,來勝過這世界邪惡的事。要做這些事是需要教會全體的自覺性的「委身」,發揮出影響世界的力量,使人能看出來我們都是基督的門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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