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:以牙還牙? 講 員:陳勝三牧師 聖 經 節:馬太福音5章38~39節;利未記24章17~22節 語音檔下載 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38節所說: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」是出自摩西的律法,乍看之下似乎很殘忍。記得多年前有一部電影叫「屋頂上的提琴手」,背景是猶太人在蘇聯所遭遇的不平等對待,其中有一段對白,說到有族人要求武力對抗而引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的律法。這位主角感傷的說:「若照這樣去做,我想世上的人都會變成既瞎眼又沒牙齒的人!」真是一句既幽默且值得深思的話。 「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」是古老的律法,漢摩拉比法典裡就有類似的記載。這似乎是一報還一報的殘忍報復行為,事實上舊約的規律並非鼓勵或凶殘的報仇,反而是約束的行動,免得超越了公義的要求,所以與其說這是野蠻或殘忍的律例,勿寧說是仁慈的律例。在早期的世界,報復行為是極其嚴重的,若有人被打傷,其家族的人就會積極的報復,其行動可能不只是以傷還傷殺對方,甚至對方家族的人。創世記34章就是最明顯的記載。 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之間的爭端經常都是超過一報的,一般的觀念還是類同,不是常聽到「加倍奉還」的語句嗎?台語也說:「一個母,三個討」意思是「欠一,要還三」,當被打一下,必要打三下回來。舊約的律例就是要規範不可逾越的報仇,所以說這是仁慈的規定。必須注意的是,這公平的報復法並非由個人自行決定或執行的,而是需由審判官公開審判執行,如出埃及記21章22節:「人若彼此爭鬥,傷害有孕的婦人,甚至墜胎,隨後卻無別害,那傷害她的,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,照審判官所斷的,受罰。」、申命記19章7-18節:「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。」另外律法的執行也演變為可考慮傷損的情況,斟酌用金錢賠償受害者。 其實舊約並非完全依此做為道德準則,如利未記19章18節:「不可報仇,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,卻要愛人如己。我是耶和華。」箴言20章22節:「你不要說,我要以惡報惡;要等候耶和華,他必拯救你。」、箴言24章29節:「不可說:人怎樣待我,我也怎樣待他;我必照他所行的報復他。」箴言25章21: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飯吃;若渴了,就給他水喝;因為,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;耶和華也必賞賜你。」大衛雖被掃羅追殺,但卻未取採取報復的手段,作王後更是恩待掃羅的後裔。 民國初年的馮玉祥將軍,曾記述他軍旅生涯的一段軼事;一次他到河北的保定府一間禮拜堂聽道,宣教師恰巧以馬太福音五章38-42節這段聖經節講道。他聽完後非常生氣,心裡想基督教簡直就是帝國主義的先鋒,要用教義來麻醉中國人的心,如果照這段經文所說「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。」這豈不等於「如果帝國主義要你的廣東,連廣西也給他;要你的河南,連河北也給他嗎?」真是豈有此理!當天下午,他約了幾個同伴到禮拜堂去,把聖餐桌抬走,牧師上前阻止,他便狠狠的說:「你今天早上的聖經是怎麼說的?等一下我們會回來把椅子也搬走呢!」這真是誤解這段聖經的真義! 耶穌的教訓針對門徒,山上寶訓並非一般性的社會倫理,而是天國子民的品格。耶穌要求跟從祂的門徒不是只關心自己的合法權益,而是多體諒別人,即使遭遇不公平的對待也不要懷恨或尋求報復,祂說:「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」(太5:39) 在母親節時我們歌頌母愛的偉大,同時也應記住上帝的大愛,祂賜動物母愛的本能,也給予人父最照顧子女的愛;更是將救恩賜給世人,使人因信耶穌而成為祂的兒女。不只耶穌這樣教導,使徒的書信也有同樣的勸勉(參羅馬書12章17、12:21、帖前5:15、彼前3:9) 分享一則藍思涵姊妹的真實故事,她是本會藍旻輝、林素緣夫婦的女兒,國小畢業後就到美國唸書,現在已經大學畢業,目前在佛羅里達州讀法律。有一天她遇到一位為了自己與兒子向她乞討一份晚餐的婦人,這位婦人說自己是東歐的移民,因失業而無法租房子,只好買帳棚篷住,沒料到當她們外出工作時,帳篷和裡面簡單的家當卻全被偷了,實在是飢寒交迫。思涵看了看,指了對面那家速食店,要婦人到那等她把車開過去。要點餐時婦人的兒子出現了,原來是三十幾歲了,他說:「我們真的餓很久了!可以點大漢堡嗎?」難怪是媽媽在乞討,若是兩人一起出現,要獲得別人的同情,機會就會很小吧!不過媽媽有表達她兒子終於找到工作了,明天就要上班了,每天工資48美元,只要渡過今天,他們就可以勉強度日子了。思涵偷偷的觀察,感覺這一對母子確是懷著感恩的心,愉快的享用這一餐。更值得關注的是,當思涵點餐時,這位媽媽除了感謝之外,也請思涵記得為她們禱告,在店裡打掃的一位黑人婦人更接著對這對母子說:「是的,不要放棄信仰!不管發生什麼事,上帝仍然是可信的。」 人生或許有很多意外的遭遇,父母或也有不盡人意之處,但上帝仍然是可信的(詩27:10)以色列人曾懷疑上帝離棄、忘記他們(賽49:14),但上帝的話說:「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,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?即或有忘記的,我卻不忘記你。看哪,我將你銘刻在我掌上;你的牆垣常在我眼前。」(賽49:15-16)人生也許有不如意之處,但別忘了上帝仍然記得你,祂的慈愛也是永不改變,所以切記不要放棄信仰,上帝是可信的!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