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:耶穌—救贖主
講 員:陳勝三牧師
聖經節:馬太福音1章18~25節;以賽亞書45章5~7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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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1:18-25是有關耶穌基督降生的記事,特別提到天使向約瑟顯現,要他娶馬利亞,因她是從聖靈懷了孕,天使更指示他,將要生的兒子,要給他起名叫「耶穌」,因他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。人們取名字經常是具有含意的,以色列更是。早期台灣人的名字裡,常可看到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等,乃因命格若這五行中有所缺時,就取名來補。
聖經中的人名或地名,常是具有特別含義而取的,如:巴別是變亂的意思,因上帝變亂人的口音,使人造塔不成。週二讀經班剛讀完路得記,其中的以利米勒的意思是「耶和華是王」,就是期望在「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。」的士師秉政時期,人能尊上帝為王,受上帝管治。
上帝的兒子降世取名為「耶穌」,表明上帝在世人處在黑暗罪惡中,上帝要施行拯救。其實耶穌這名字,與舊約的約書亞同字,意思是「耶和華是拯救」,約書亞接續摩西,帶領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美地,他所憑的就是信心與順服,照上帝的旨意與大能,征服迦南地。耶穌完全地順服上帝的旨意,甚至受死成為贖罪的祭物,以之完成拯救世人的大業。
一、人皆有罪
羅馬書3:23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。」傳道書7:20「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,世上實在沒有。」孔子說: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」台灣俗語:「神仙打鼓有時錯,腳步踏錯誰人無。」這些都在指明,人不會犯錯是不可能的。約翰一書1:8-10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,便是自欺,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。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,便是以 神為說謊的,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。」
二、尋求赦罪
不認己罪,是自欺欺人,也徒增自己的愁苦,人應尋求赦罪之道才是蒙福的。詩32:3、5「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,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。我向你陳明我的罪,不隱瞞我的惡。我說: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,你就赦免我的罪惡。」,箴言28:13「遮掩自己罪過的,必不亨通;承認離棄罪過的,必蒙憐恤。」還有路加15章浪子回頭的比喻就是最好的明證。
三、赦罪之道
舊約人犯罪,就必要獻祭,尋求贖罪,也就是要獻上祭物,藉牛羊的血(生命)來代贖。但牛羊的血並不能真正的贖罪,所以必須一再重複地獻祭。誰能赦罪呢?沒有人能,唯有上帝,馬可福音2:3-12耶穌醫治癱子時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,只有上帝能赦罪,但上帝已將赦罪的權柄賜給耶穌了。以賽亞書43:25「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;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。」約翰一書1:9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。
四、唯一救主-耶穌
上帝如何施行拯救呢?差耶穌降世,成為贖罪的羔羊(約翰福音1:29)。祂獻上自己成為完全的祭物(希伯來書7:27)耶穌基督所獻的是「永遠的贖罪祭」(希伯來書10:27),祂「一次被贖,擔當了多人的罪」(希伯來書9:28)藉著耶穌的流血,我們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(以弗所書1:7)
所以我們應來到耶穌面前,信靠祂,好讓祂成為我們的救贖主,因別無拯救。「因為只有一位上帝,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,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。」(提摩太前書2:5-6)「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(使徒行傳4:12)當我們慶祝聖誕節過後,盼望大家都能真正領受耶穌基督,讓祂所獻的祭真正產生赦罪的功效,使我們從罪中脫離,進入永生的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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