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3/18 蒙神應允的祈禱 講員:鄭獻仁牧師

張貼者:2012年3月24日 凌晨12:53未知的使用者   [ 未知的使用者 已於 2012年9月7日 晚上8:22 更新 ]

題  目:蒙神應允的祈禱
講  員:鄭獻仁牧師
聖經節:以賽亞書59章1~2節;雅各書1章5~8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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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祈禱是基督徒的權利,祈禱可分為三種:1、平時的  2、代禱式  3、特別的。如何重視禱告的態度,乃是禱告能否蒙神應允的基本條件。以下從四方面來談「禱告蒙神應允的條件」:
一、關係正常化:
    詩篇25篇14節說:「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;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。」人與上帝的關係若正常,彼此就會常來往。雅各書4章8節:「你們親近  神,  神就必親近你們。有罪的人哪,要潔淨你們的手!心懷二意的人哪,要清潔你們的心!」關係正常化,管道就暢通,不受阻礙;禱告不蒙應允,其實就是管道不通。以賽亞書59章1-2節說:「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,不能拯救,耳朵並非發沉,不能聽見,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 神隔絕;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。」、「我若心裏注重罪孽,主必不聽。」(詩66:18),可見人的罪是阻礙與  神相通最重要的因素,所以雅各書5章16節說:「你們要彼此認罪,互相代求,使你們可以得醫治。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。」羅馬書3章23-24節也告訴我們: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;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」因此唯有認罪、悔改的禱告才會蒙神應允。
二、明確的目標:
    馬太福章6章8、33節說:「你們不可效法他們;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,你們所需用的,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。」「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」其實在我們未求之前,祂早就知道我們的心思意念,但要向上帝求什麼,仍需說清楚、講明白,有清楚的目標才知道是否得神的喜悅,放在每天看得到的地方,天天禱告,有明確的目標,才是真正合乎自己的能力,因為上帝要幫助那些願意幫助自己的人。
三、相信主必成:
    信心是什麼?希伯來書11章1-2說:「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,是未見之事的確據。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。 」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,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,這才是真正的信心。雅各書1章5-8節:「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,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、也不斥責人的 神,主就必賜給他。只要憑著信心求,一點不疑惑;因為那疑惑的人,就像海中的波浪,被風吹動翻騰。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甚麼。心懷二意的人,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」上帝是無所不在、無所不知、無所不能的上帝(詩139),祂沒有難成的事。主耶穌說:「所以我告訴你們,凡你們禱告祈求的,無論是甚麼,只要信是得著的,就必得著。」(可11:24) 古代這些信仰的前輩能贏得上帝的應許,就是由於他們相信上帝,當我們向上帝禱告時,如果以懷疑的態度,就不蒙應允。
四、迫切的祈求:
    一個人祈禱的態度,能決定是否蒙神應允:積極的、熱切的,表示他迫切的需求;消極的、平淡的,表示他的要求可有可無。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8章2-8節中設一個比喻,要人常常禱告,不可灰心: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懼怕  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那城裏有個寡婦,常到他那裏,說:『我有一個對頭,求你給我伸冤。』他多日不准,後來心裏說:『我雖不懼怕 神,也不尊重世人,只因這寡婦煩擾我,我就給她伸冤吧,免得她常來纏磨我!』主說:『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。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,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,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?我告訴你們,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。然而,人子來的時候,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?』」上帝是慈愛的神,我們日夜的禱告祂豈會置之不理?馬太福音7章7-11節已告訴我們: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求魚,反給他蛇呢?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」公義的上帝察驗人的心腸肺腑(詩7:9),如果你的禱告是迫切的,祂會知道。
    祈禱是基督徒的特權,可是我們常不知道為什麼「禱告不蒙應允」但願藉著今天的信息,讓我們知道如何禱告、享受禱告、也樂於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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