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1/29 得與失 講員:陳志聰傳道

張貼者:2012年2月4日 凌晨1:04未知的使用者   [ 未知的使用者 已於 2012年9月7日 晚上8:23 更新 ]

題  目:得與失
講  員:陳志聰傳道
聖經節:使徒行傳1章12~26節;撒母耳記上15章22~23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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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在我們的生命中,會得許多東西,也會失去許多東西。有些台灣人在過年有玩麻將的習慣,玩麻將時多少有輸有贏。有些人玩輸了就不繼續玩,有些人玩輸了,還會繼續要求對方跟自己玩,想要找機會贏回來。不給他贏,他就繼續再煩對方,造成對方的困擾。也許我們多少都有聽過這樣的故事。
    在日常生活中,我們常常用「得失心」來衡量一個人。那麼「得失心」是甚麼呢?就是講當一個人得到某些東西,或失去某種東西時的反應。比如說,有些人考試都考第一,但是有一次卻考差了,只得了第二名。這時就會有不同的反應出現,有的人會安慰自己,反正下次再努力就好,不要將分數看得這麼重。有的人就會大哭大鬧,認為自己怎會輸給別人,無法接受失敗。通常就會稱這種會大哭大鬧,或者是做出不好舉動的人為「得失心重」的人。「得失心重」的人有時會做出傷害他人,或是傷害自己的行為。比如說,最近在日本發生兩個台灣女學生被殺害的社會事件,原因是因為兇手被其中一個女生拒絕交往,因愛生恨所產生的悲劇。當兇手被日本警察抓到後,就自殺身亡。他殺害人,是因為他無法忍受失去的感覺。他自殺,也許是因為他無法忍受自己是一個失敗的人。
    當撒母耳對掃羅王說,上帝已經不要掃羅作王,因為掃羅認為自己作王就可以不聽上帝的命令。將上帝吩咐所要毀滅的東西,留下來成為自己的戰利品,還說謊將責任推給百姓,說是百姓要獻祭給上帝,所以才留這些東西下來。雖然撒母耳對掃羅說重話: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,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。」,但是掃羅只有表面上的認罪,卻沒有真心的悔改。大家都聽過「基督徒不一定都是好人」這句話。但是基督徒有成為好人的機會,有悔改的機會,有改變自己的機會。彼得後書3:9說:「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但是掃羅王並沒有把握這個機會,表面上悔改,實際上卻只想要保護自己的王位,不希望有任何人來搶他的榮華富貴。他可能心裡認為:「反正上帝已經揀選了我,上帝不會對我怎樣。」然後他開始做出不理性的行為,追殺大衛,又殺害上帝的祭司,又去算命做上帝不歡喜的事,導致掃羅與他的兒子都死在戰場。上帝並沒有殺害掃羅,但是掃羅因為沒有照著上帝的話去行,不只是害到自己,也害了別人。因為上帝的命令,是要保護祂所撿選的人,避免人傷害別人,也傷害自己。掃羅卻不理上帝的命令,使得自己喪失受揀選作王的資格。他本來得到了一切,卻又失去了一切。
    那麼,基督徒的資格,上帝所賞賜的恩典是不是也可能失去呢?有些人信耶穌之後,就認為自己既然白白領受恩典,就不需要有任何的付出與努力。所以當這種人遇到困難時,就會埋怨說:「我不是信耶穌嗎?怎麼我的小孩都不聽話?」、「我是信耶穌的人,怎會做生意會失敗?」、「我信耶穌這麼久,怎麼生活會比不信主的人還要不好?」也許上帝使人遇到困難,是要鍛鍊人。也許上帝使人遇到困難,是要幫助人。但是許多時候,人遇到困難,是因為沒有照上帝的話去行,所以害到自己。主耶穌的門徒猶大因為受到金錢的引誘,所以出賣耶穌。門徒這個名詞,在台語是翻作「學生」。意思是願意跟隨,願意學習的人。但是在使徒行傳1:17中是用「使徒」這個名詞,「使徒」的意思是在指「有重要使命的人」。後來在新約聖經裡面,「使徒」這個字都用在有宣教傳福音、建立教會使命的人身上。猶大本來是使徒,從路加福音22:28-30的記載中,主耶穌應許他的門徒,將來要在上帝國審判十二個支派。當然,猶大本來也應該有份。但是因為他看重錢,不看重他的使命,使他無法繼續承受這個使命。
    我們若是詳細去研究猶大這個人,就會發現他是一個非常有自信的人。在最後的晚餐時,主耶穌講破他要出賣主耶穌的計畫,他卻仍然繼續他的計畫。也許是他認為主耶穌會行神蹟,打倒那些來抓祂的人,猶大還可以從中賺一些錢。也許是他真的想要出賣耶穌,因為他一直沒從耶穌那裏得到甚麼好處,希望可以給耶穌一些教訓,不是真的要害死他,就好像小孩子玩推人的遊戲一樣。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時給猶大最後一次的機會,但是猶大並沒有把握這次機會。就像舊約的掃羅王一樣,為了自己的好處,不願聽撒母耳的勸告、上帝的命令。猶大的自信,他過重的「得失心」害死他自己,也傷害了許多人。他得到了金錢,卻失去真正的倚靠。他發現一切都不是他所可以控制,他無法接受自己的失敗,他就喪失信心,然後自殺。但是猶大沒有想到,在他自殺之後,主耶穌復活了。還與門徒生活四十天,講論天國的事。猶大也沒看見主耶穌升天,也沒從主耶穌領受聖靈充滿的應許。猶大本來是做使徒,卻因為自己的貪心、自信、得失心重,失去了這個職份。
    在今天的經文中,使徒行傳1:21-26裡面,我們可以看見猶大的職份,被馬提亞所取代。有人曾說:「聖經裡面使徒也是用抽籤選出來的呀,那麼教會裡面的職份也可以用抽籤呀!」若是我們詳細來看這段經文,就會了解使徒抽籤之前,是有資格的限訂,而且從這次開始教會就不用抽籤來指派人職份,都是用推選來指派。彼得說這個人必須要從主耶穌受洗,到升天都與門徒作伴,可以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。也就是說,這個人必須受過正統主耶穌所傳的神學教育,必須要經歷過主耶穌所行的神蹟奇事,才會有能力成為「使徒」。當時聚會的人大約120人左右,符合資格的人只有兩名。一個是巴撒巴,後來在使徒行傳15章時,與西拉跟保羅到安提阿去。聖經說巴撒巴是弟兄中的領袖,又是作先知的,可見他的能力非常好。另外一位就是馬提亞,也就是抽籤出來代替猶大職份的使徒。聖經之後沒有再出現馬提亞這個名字。有傳說他到衣索匹亞去傳福音,為主殉道。我們大概來推想一下,這個馬提亞的名字沒有再被提起,有可能他是一個比較不出風頭,或是較為含蓄,不求自己的利益的一位使徒。馬提亞不求使徒的職份,但是因為他的忠心成為使徒。猶大本來是使徒,但是因為不忠心失去了這個職份。這樣來看,馬提亞與猶大就成為一個強烈的對比。雖然馬提亞是抽籤成為使徒的,但是彼得在抽籤的時候是將主權交託給上帝,因為十二個使徒都是主耶穌所親自揀選的。
    親愛的兄弟姊妹,當我們在追求我們所認為最重要、最有價值的事物,也許是金錢、權力、物質,也許民主、自由、平等,或者是音樂、藝術、創意、超越自我。當我們在追求這些東西時,是不是也要想到我們所追求的方式、手段有沒有合乎上帝的旨意。當我們無法得到的時候,是不是也要安靜心來想,這或許是上帝想要告訴我們甚麼,要我們改變手段,或是方向。請我們在追求自己認為最重要、最有價值的東西時,也要從聖經中去尋找上帝的旨意,從禱告中去領受聖靈的引導。祈求上帝使我們不要像掃羅、猶大一樣,為了自己的利益來離開上帝。使我們的生命可以展現出基督的榮光,成為世界的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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