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1/15 值得紀念的人(二) 講員:陳勝三牧師

張貼者:2012年1月20日 下午6:18未知的使用者   [ 未知的使用者 已於 2012年9月7日 晚上8:23 更新 ]
題  目:值得紀念的人(二)
講  員:陳勝三牧師
聖經節:羅馬書16章7~16節;撒母耳記下23章8~12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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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意義
    聖經的記載是很注重歷史事實的,無論好事、壞事必須有所考據,忠實的呈現,如以色列人為何每年守的逾越節,要宰殺羊羔,吃苦菜和無酵餅?乃是為了記念他們在埃及為奴,受壓迫痛苦時,上帝施予大能的拯救(參出埃及12章)。
       約書亞記四章,我們也可看到當以色列人過約旦河,進入迦南地時,他們以十二塊石頭堆在一起,日後他們的子孫問起為何有這石頭堆,他們就可以一再的重述,上帝帶領他們走乾地過約旦河的奇妙事件。
    新約有關耶穌降世及祂的拯救事蹟也是事實可靠的。馬太與路加都把耶穌的先祖世系記載下來。四福音更記載了耶穌在世的一切事實,路加一章1~4節:「提阿非羅大人哪,有好些人提筆作書,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,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。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,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,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。」說明了路加是經詳細考察後,按次序而寫的事實。約翰一書一章1節:「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所聽見、所看見、親眼看過、親手摸過的。」這些都在強調耶穌的救恩史是確實可靠的真道。
    大衛在撒母耶記下述說他末了的話,使我們讀到了跟隨他的勇士英勇的事蹟;而保羅則在羅馬書的結尾記念當時一些信徒的行誼。這些不只是讓我們更了解當然的歷史事實,同時這些人的美好作為也成為後人效法學習的榜樣。
安多尼古和猶尼亞
    關於這兩個人,一般學者認為他們是夫婦,保羅提說四件事:1、是他的親戚。2、曾與保羅同坐監。3、在使徒中很有名望。4、比保羅早信主。
    其實保羅所說的親屬,可能指的是同是猶太人,他們比保羅先在基督裡,也就是他們可能是在耶路撒冷信主的,目前則到了羅馬,在當地建立教會。他們想必也是熱心宣揚福音的人,以致保羅稱他們為出色的使徒,且也曾與保羅一同坐監。
暗伯利
  這名字是很普通的奴隸的名字,可是它在早期基督徒的地下墓穴中卻是具有特殊意義的。在羅馬的地下墓園有一座很精巧美觀的墓,墓埤上僅刻著單名「暗伯利」而已,意味著這是一座奴隸的墳穴,因為通常羅馬公民的名字有三個,即名字、族名、家名(姓),所以暗伯利應是一位社會階級與地位不高的奴隸,但卻因為他在教會的服事與忠心,教會仍視他為尊貴,把他與當時羅馬的貴婦都瑪蒂菈並置。
亞利多布一家人
    「一家人」這在當時的社會並不只是某人的家庭成員或親戚,它也包括他的僕人及奴隸,甚至包括他的整個事業。在羅馬曾有一位大希律,他的孫子名叫「亞利多布」他並非繼承希律的產業,但他卻是當時羅馬皇帝革老丟的密友。當他過世後,他的佣人、奴隸都繼成革老丟所有產業,這就是「亞利多布」一家人,所以保羅這句話表示這一家人已經信主,而成為羅馬教會的成員,也就是說福音已進入羅馬皇帝的宮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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