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:復活與甦醒
講 員:柯從心牧師、講稿整理:李若語姊妹 聖經節:約翰福音11章25~26節 一、甦醒之義: 「復活與甦醒」的力量,來自上帝的話語及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。有了主復活生命的人,才能有效傳福音,讓更多人悔改,信主得永生,甚至從事鼓勵、使人甦醒的聖工。 「甦醒」在不同聖經譯為精英、暢快、救活。「甦」字、形、義都指「更生」,絕處迎生,死而復活,它更泛指捲土重來,柳暗花明又一村之意。「甦醒」是走出陰霾和黑暗,克服萬 難,迎向更富生機的未來。 二、甦醒的心靈: 基督徒承蒙救主賜下偉大使命,到普天下傳福音的最大目的-使全人類都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,又接受主復活的生命,而且讓枯萎的心靈甦醒起來。 有許多的基督徒之所以心靈冰涼,失去見證的能力,無法傳福音,是因為沒有上帝的話在他的生命裡。願我們都如大衛謙卑祈禱:「上帝啊!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。」(詩51:10)「 因為那至高至上、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: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,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;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,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。」(賽57:15)眼看整個社會人心沈迷在罪中,甚至所謂的基督徒也沈迷在世俗主義,沒有喜樂,沒有是非,麻木不仁,以致成為乏味的鹽,將殘的燈。唯有充實自己,藉著上帝的話,痛悔謙卑的祈禱,才能使心靈甦醒起來,為主作美好的見證。 大衛曾經遭遇千辛萬苦,內憂外患,他自己所以能夠堅強起來,甚至有力量來鼓勵軟弱、昏迷者,都來自上帝的話。他曾祈禱說:「耶和華 的律法全備,能甦醒人心;耶和華的法度確定,能使愚人有智慧。耶和華的訓詞正直,能快活人的心;耶和華的命令清潔,能明亮人的眼目。」(詩19:7-8) 在以馬忤斯路上,有主兩個門徒彼此談論耶穌復活的事,正談論時,耶穌親自就近他們,雖然「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他」,卻在路上交談時有個特別不同的感受-「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」(路24:13-35)。復活的主,流露出復活生命的話語,使灰心的人振作起來,憂傷的人得安慰,冰涼的人得火熱。 三、復活與生命 上帝愛的行動,賜下祂獨一聖子到世上來為救主;耶穌愛的行動,在十字架上犠牲了性命,拯救世人。使人身心復活又得到甦醒的力量,在於有上帝的話語和耶穌復活的生命之行動。 英國長老教會與加拿大長老教會,分別於1865和1872年來到台灣的南部及北部,展開宣教的工作已有146年及139年的歷史。我們對上帝設立的長老教會有絕對的信心和希望,並衷心向主祈禱:「我呼求的日子,你就應允我,鼓勵我,使我心裡有能力」(詩138:3)由個人的心靈更新甦醒,擴展到教會整體得到復興是我們共同的希望。 復活的主耶穌基督永遠活著,並且賜復活的生命給信靠祂的人成為基督徒,享有更豐盛永生的生命。雖然有些信徒受盡環境所迫,魔鬼攻擊和引誘以致老化衰微,只要有堅強的信仰外殼,包圍著天父所賜寶貴的靈命,又有上帝的恩言如甘霖春雨不斷的滋潤,必定會甦醒起來。 我們對自己,對別人,甚至對教會和社會永不悲觀,因為上主的話會「將我救活了」(詩119:93)。我們感謝主賜與永生復活的生命,過著感謝讚美的生活,更要負起傳揚復活的福音,與人分享甦醒的生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