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:行在光明中 講 員:陳勝三牧師、講稿整理:李若語姊妹 聖經節:羅馬書13章11~14節;申命記12章29~31節 語音檔下載 聖經中有些經節會讓我們立刻想到某些基督徒領袖或信仰偉人,出名的例子如:羅馬書一章17節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這句經文改變了宗教改革之父馬丁路德的生命;馬太福音廿八章20節:「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這是非洲內陸宣教的先鋒大衛李文斯頓的生命章節;約翰紐頓年少時期叛逆、放蕩、自甘墮落,因此,落到被販賣到奴隸船上為奴的地步,申命記十五章15節所記載:「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,耶和華─你的 神將你救贖;因此,我今日吩咐你這件事。」這段經文正是他早年放蕩生涯,淪為「奴隸中的奴隸」,而蒙上帝拯救的寫照。 西元354年,奧古斯丁生於北非的小鎮Thagaste。父親是外邦人,母親則是虔誠的基督徒。少年時的奧古斯丁才華洋溢,放蕩不羈。有一天他坐在朋友的花園中,為了自己內心的矛盾痛苦萬分,他的心靈呼喊著:「要等到何時呢?何不就在此刻,結束我污穢的過去?」這時似乎聽到鄰家兒童哼唱著:「拿起來讀!拿起來讀!」於是他拿起身邊的聖經,恰好讀到羅馬書十三章12-14節:「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,帶上光明的兵器。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。不可荒宴醉酒;不可好色邪蕩;不可爭競嫉妒。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,不要為肉體安排,去放縱私慾。」於是他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接受了主,後來成為一個教會的領袖。 一、脫去暗昧的行為: 「從前你們是暗昧的,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,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。」(弗5:8)「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;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,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。」(弗5:11-12)由這兩段經文可看出保羅所說的暗昧行為是指在黑暗做見不得人、可恥的事,這種事我們非旦不應參與,更要責備行這事的人。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3節就提到三件需棄絕的事: 1、不可荒宴醉酒: 雖說偶爾喝點酒血液較不易凝結成塊,對血管、心臟有益,可是喝酒卻傷肝,且人常無法自我節制以致醉酒,造成更大的傷害。以弗所書5章18節告訴我們:「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;乃要被聖靈充滿。」酒不僅造成爭吵、誤事、鬥毆甚至殺害,使人行為失控,喪失理智。 2、不可好色邪蕩: 在民數記25章我們看到以色列人在曠野時與外邦的女子行淫,引起上帝的忿怒,降下瘟疫,死了二萬四千人;士師記裡的參孫因迷戀外邦的女子,甚至妓女大利拉,以致遭到悲慘的命運;大衛王也因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而付出慘痛的代價-刀劍不離他的家。上帝希望屬祂的子民不要沾染污穢,當效法約瑟,勝過色誘的試探。 3、不爭競嫉妒: 箴言十四章30節說:「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;嫉妒是骨中的朽爛。」該隱因嫉妒上帝悅納亞伯的祭物而殺害自己的親兄弟;約瑟的兄弟也因嫉妒而差一點害死約瑟。嫉妒是紛爭的主因,它使人喪失喜樂,更引起人仇恨傷害的心與行為,破壞了人與人、人與上帝的關係。而要勝過嫉妒,就要更積極地「帶上光明的兵器」。 二、行事光明: 「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。」(弗5:9-10)羅馬書十三章中說到要「帶上光明的兵器」、「行事為人要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」、「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」如此才是主所悅納的。 1、帶上光明的兵器: 什麼是基督徒該有的軍裝呢?即是以弗所書6:14-17所說的:「用真理當作帶子束腰,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,又用平安的福音當作預備走路的鞋穿在腳上。此外,又拿著信德當作盾牌,可以滅盡那惡者一切的火箭;並戴上救恩的頭盔,拿著聖靈的寶劍,就是神的道。」聖靈的寶劍即是上帝的話,我們是否用上帝的話來當作防禦魔鬼的武器呢? 2、行為端正,好像行在白晝: 彼得前書二章12節說到:「你們在外邦人中,應當品行端正,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,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,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神。」耶穌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(約8:12) 耶穌就是生命的光,他來到世上,要照亮一切世上的人。 3、披戴主耶穌基督: 「披戴主耶穌基督」是脫去舊人,穿上新人,不可再做暗昧的事,行事為人要光明正大,就如以弗所書四章22-24節所言:「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;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;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」加拉太書五章24節亦提到:「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」、羅馬書六章4-8節也說:「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。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,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;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」 脫去從前行為上的「舊人」,「不要為肉體安去放緃私慾」如何才能不放緃私慾呢?加拉太書五章16節告訴我們:「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」人若順從情慾而行就必有「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嫉妒、醉酒、荒宴」(加5:19-21)等邪惡的行為;而若順著聖靈就必結出「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」(加5:22-23)等美好的果子。期盼上帝的話語能夠深深地埋進每個人的心裡,成為我們的幫助,改變我們的人生,帶給我們截然不同的生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