題 目:永遠負債 講 員:陳勝三牧師、講稿整理:李若語姊妹 聖經節:羅馬書13章8~10節;出埃及記22章21~27節 羅馬書13章8節說:「千萬不要負債!只有彼此相愛是你們該負的債。」(現代中文譯本)台語則譯為:「莫得欠人什麼,只有疼猶是欠人。」這段經文應與前一段一起看才會更加明白,在前段裡保羅說到應順服權柄,不只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,所以「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。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」這些都是應盡的義務,不可有所虧欠。保羅在使徒行傳24章16節中告白:「我因此自己勉勵,對 神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」如此自我期勉無論在上帝或世人的面前都能問心無愧,然而他仍勸勉我們在「彼此相愛」上要常以為虧欠。 一、錢財上不要負債: 要量入為出,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消費,可是現代人很多反其道而行,先負債享受再分期還款,美國的經濟政策就是如此,以刺激消費來促進經濟繁榮。美國今年的預算赤字高達1.47兆美元(超過台幣47兆),其實長期的舉債會造成經濟緊張,歐盟的「豬隻們」(PIIGS)就是,他們的赤字高達11%,這造成了歐元區的小恐慌。前不久日本的預算赤字是一兆日元(約3,700億台幣)有人就建議要縮減預算並考慮公務員減薪。台灣的情況又如何呢?中央政府2009年預算舉債達四千多億,2010年更增至五千多億,兩年的費務即將近一兆,然而財政部長竟然說,依法舉債上限是40%,目前只有35%,不舉債才是儍瓜。難道欠債可以不用還嗎?還不是全體國民要承擔。多年前的現金卡,造成多少卡奴,至今還是沈重的擔子。 二、欠債當還: 欠債還錢是理所當然,所謂「無債一身輕」或「還了債,起了家」。除了金錢上不要負債,人尚有什麼債要付清呢? 1、罪債: 上帝造人原是為了祂的榮耀,以賽亞書43章7節即說:「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,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,是我所做成,所造作的。」但世人都犯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(羅三:23),詩篇51篇5節也說:「我是在罪孽裏生的,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。」到了58篇3節甚至說:「惡人一出母胎就與 神疏遠,一離母腹便走錯路,說謊話。」人若不榮耀上帝就是罪,在以賽亞書48章22節:「耶和華說:惡人必不得平安!」及57章21節:「我的 神說:惡人必不得平安!」皆明白地告訴我們,罪債不償還必不得安寧。 罪債要如何清償呢?以弗所書1章7說:「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」羅馬書3章24節:「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」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清償了罪債,教我們一切的過犯都被赦免。 2、福音的債: 保羅知道神呼召他做使徒,就是要他傳講福音,他說:「無論是希臘人、化外人、聰明人、愚拙人,我都欠他們的債,所以情願盡我的力量,將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。」(羅1:14-15)雖然保羅忠心於神的託負,到處傳福音,但他仍然覺得欠了許多福音的債,迫不及待地想去償還。 他又說: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」(林前9:16) 保羅的使命是迫切地傳揚救恩的福音,向主償還債;而我們是從主白白領受救恩,也應如同不還不行的債,竭力地與他人分享這救恩的福音。 3、愛的債: 羅馬書13章8-10節提到五次「愛」都用"Agape"這字。「彼此相愛」是耶穌的命令,約翰福音13章34-35即說:「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,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」保羅說這種「愛」要常以為虧欠,也就是永遠還不清的債,還了又欠,時時都有一筆「愛」的負債,如初代教父俄利根說:「愛的債永遠與我們結合在一起,無法分離,這是一種我們每天還了卻又再欠的債。」 創世紀十三、十四章描述亞伯拉罕接受上帝的吩咐,離開他的原居吾珥,舉家前往迦南地,羅得亦隨同前往,由於當地出現饑荒,他們被迫從迦南地到埃及暫住。後又離開埃及,再次往迦南遷移,還到接近伯特利的地方,由於雙方的財產愈來愈多,牧人也常常有所爭執,亞伯拉罕決定和羅得分開,遂對羅得說:「你我不可相爭,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,因為我們是骨肉。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,請你離開我,你向左,我就向右。你向右,我就向左。」(創13:8~9)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擇,於是羅得選了約旦谷到鎖珥的平原,也就是所多瑪、俄摩拉所在之地,而亞伯拉罕則遷移到希伯崙。創世記十四章記載著亞伯拉罕如何去解救他的姪兒羅得的精采故事。而十八章16-33節更是記載著亞伯拉罕得知上帝要毀滅所多瑪、俄摩拉時,為羅得再三的祈求上帝,從五十個義人談到十個義人,即便如此,所多瑪、俄摩拉也依然沒有,但上帝眷念他為羅得祈求的心,保全了羅得的生命。 英國首相威爾遜某日在一個廣場上,為他的政策作公開演講,忽然間,有人在下面丟雞蛋,剛好打到他的眼鏡,把眼鏡打落在地上,眼皮也刮破了。安全人員就去抓人,結果抓到一個不滿十歲的小朋友,首相一看是小孩子,就揮手放他走了。隨後想了一想,又叫小孩子過來,當眾吩咐秘書將他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記錄下來。 聽眾覺得奇怪,既是不需負法律責任的小孩,就應放了他,難道留著資料將來報復?於是大家就噓他,首相就便說:「我的哲學是要在別人的錯誤中,去發現我的責任。這位小朋友用雞蛋打我,是他不對,至少不禮貌,這件事情他錯了,但我有責任。我身為大英帝國的首相,我有責任為國家儲備人才,這位小朋友從那麼遠的地方,打了一個雞蛋上來,這麼準確地打到我的眼睛,證明他是一個很好的人才,我居然不知道,所以我要將他的名字記下來,要我的體育大臣好好的訓練他,未來成為大英帝國的棒球投手。」 威爾遜那句「從對方的錯誤中,去發現我的責任」已經成為歷史上的名言,讓後人學習與效法。 當我們看到別人有錯時,不可諉過責怪別人,而是要反躬自省,檢討自己,寬容、鼓勵別人,發掘他人的長處,幫助其更進步,因為這是我們的責任。更要學習保羅所勉勵我們的-在「彼此相愛」上要常以為虧欠,如此無論是夫婦、親子或朋友、人與人之間的關係,就會越來越美好。期待大家都能在「彼此相愛」上-永遠負債。 |